食品安全干部履职
食品安全干部履职是指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、政府主要负责人、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、政府分管负责人、政府班子其他成员等5个方面的党政领导干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。
这些领导干部应当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,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,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,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,按照职责分工,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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